【大公報訊】據(jù)新華社報道:2月14日至1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明國平、明珍珍、畢會軍、明菊蘭、巫鴻明等23名被告人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毒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
涉案金額逾百億 釀14死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明菊蘭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wèi)昌、羅家良、楊正喜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qū)的影響力,發(fā)展和依托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市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產(chǎn)業(yè)園區(qū)”,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并提供武裝庇護,伙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信網(wǎng)絡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資金百億馀元,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6名中國公民受傷。
其中,2023年10月20日,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國,明家犯罪集團提供武裝押運和看管,伙同“金主”轉移藏匿涉詐人員,以武力壓制、開槍射擊的方式阻止涉詐人員逃跑,致多人傷亡。檢察機關提請以詐騙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追究明家犯罪集團及其關聯(lián)犯罪集團成員刑事責任。各被告進行最后陳述后,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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