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組織在這一領域的倡導宣傳,促使聯(lián)合國安全理事會于2015年通過第2199號決議并于2017年通過第2347號決議。前者禁止買賣從伊拉克和敘利亞流出的文化財產,后者則是安理會通過的首個側重于在武裝沖突情況下保護文化遺產的決議。
2014年,為更有效地支持會員國防備和應對緊急情況,教科文組織在文化部門設立了應急準備和反應股。2015年又設立了遺產緊急基金。這是一個匯集非專用資金并可靈活供資的機制,目的是使本組織能夠快速、有效地應對危機。2015年11月,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加強教科文組織在發(fā)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和倡導文化多元化的行動戰(zhàn)略》,其中包括一項涵蓋沖突和災害問題的行動計劃。
關于災害問題,遺產緊急基金體現(xiàn)了《2015?2030年仙臺減少災害風險框架》的各項原則,這些原則于2015年3月獲得聯(lián)合國大會的認可。在最近的沖突期間,文化遺產不僅日益遭到附帶損害、大規(guī)模掠奪和非法販運,而且還由于其對所屬社群的重要意義而成為有系統(tǒng)和蓄意攻擊的目標。摧毀敘利亞帕爾米拉考古遺址、掠奪伊拉克巴格達國家博物館、焚燒古代手稿和毀壞馬里廷巴克圖陵墓,都是意圖摧毀個人和群體的特性、切斷他們與故土的聯(lián)系、剪斷將他們作為一個社群聯(lián)結在一起的紐帶的可悲實例。
多年來,自然和人為隱患引發(fā)的災害,包括地震、火災、洪災、滑坡和臺風,即便未致無數(shù)文化和自然遺產地、博物館、文化機構和非物質實踐完全滅失,也給其造成重創(chuàng)。尼泊爾和厄瓜多爾的毀滅性地震、緬甸的洪災、南太平洋氣旋“帕姆”、西大西洋颶風“馬修”以及秘魯繼厄爾尼諾現(xiàn)象之后的暴雨,無不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然而,文化不僅僅是緊急情況的受害方。在災害或武裝沖突剛剛過去時,社群往往從遺產中找到必要的物質和精神支柱。能夠探訪自己的遺產——無論是宗教建筑、古城、考古遺址,還是自然風景——或者進行特定文化實踐,均會帶來亟需的認同感、尊嚴和力量。此外,緊急情況過后,文化可以成為重建經濟和社會、促進寬容與和解的媒介,緩解緊張局勢,防止事態(tài)再度升級為沖突。音樂、舞蹈、劇院和影院等都曾被用來在不同難民群體之間建立相互理解。
正因為如此,在緊急情況下保護文化,借助文化的力量促進建設和平、恢復與和解,以及發(fā)揮文化的潛力以減少面對災害的脆弱性,這些對于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增進安全都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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